剛看到了這件新聞,就想為五月天抱不平。不是因為我是他們的歌迷,而是我認為這件事雙方(三方?)也有責任。

事情的經過:五月天在台中舉辦四天的諾亞方舟演唱會,卻因為聲量太大影響了當地的居民,十二點人潮散去的時候也發出嘈音,惹來居民的不滿。

五月天應是台中市環保局有史以來,開罰最多的音樂團體!

原文網址: 五月天台中開唱挨罰破紀錄 居民氣:粉絲多就了不起? | ETtoday影劇新聞 | ETtoday 新聞雲 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0916/270891.htm#ixzz2f3WBvppy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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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擊上面的新聞網就知道發生甚麼事。

 

 

其實調查人員的言論帶有挑釁,好像是故意引起大家的不滿情緒。什麼叫「很皮」,你的意思是人家在開演唱會太大聲,你開罰單,他們馬上沒有下台、不表演,而繼續進行表演就是「很皮」嗎?

 

人家開的是演唱會,你要別人一接到罰單就馬上下台不演喔?你以為這是在玩過家家喔?人家主辦單位很想接到你的罰單喔?人家沒事干,太閒,所以就故意讓你開罰單,一下子就一百多萬,讓你財源廣進喔?

 

人家一個演唱會唱兩三多個小時,在台上賣力表演,讓買了票的觀眾盡興而歸,而你不斷坐在旁邊抓人的小辮子,然後每隔五分鐘就開一張罰單,然後還很自豪地告訴人家開了接近五十張的罰單,有一百多萬的進賬。

 

是說,你是小學生喔?還停留在「老師,他的手臂越過我的桌子」的時候喔?

 

無聊!

 

那些說五月天的演唱會聲量太大的人,我想說,你以為五月天是管弦樂團喔?而且60分貝這是什麼鳥規定啊?看看下圖,60分貝不過是「客廳裡的對話」的聲浪,就是說你在大街上說大聲一點,都隨時會被罰單喔。

在台灣的朋友,注意一點自己的聲浪喔。

聲壓級(分貝)和聲壓(微巴斯卡)的比對表

來源:http://www.epd.gov.hk/epd/noise_education/web/CHI_EPD_HTML/m1/intro_5.html

拜託,這是演唱會。演唱會當然會吵啊,而且是搖滾樂團耶!Rock'n roll!你以為是看管弦樂喔?再說,連管弦樂的聲量都是70分貝以上欵,若是在有雜音的環境(50分貝)裡表演,一個管弦樂隊的聲量就達120分貝喔。

 

市政府又沒有提供一個可以容納上萬以上的觀眾、隔音設備完善的演出場地,而演唱會的聲音又沒可能降低的情況下,對於台中的居民,我只能給你兩個建議:一,關上門窗;二,把綿花團塞入耳朵裡。

 

還有人提議演唱會早點開始,人家也要綵排好不好!十幾首歌下來,還有安可曲,要花上一天半的時間才能排好。若演唱會時間提早,他們就得零晨綵排了。就算五月天能早起來綵排,在白天的高溫下,又跳又喊的,搞不好會有歌迷會中暑。到時候,那些好事之徒又會說「都是五月天害的」。

 

還有人說他們在星期日搞演唱會,讓四周的居民睡不著,「明天還要上學、上班的啊」。他們的行程只能排到星期日,之前他們都有在別的地方搞演唱會。其實五月天可以把演唱會安排在星期一,他們可以休息多一天。但如果排在星期一開演唱會,可在此時,別人又說因為他們,有好多學生蹺課、蹺班,做了壞榜樣。

 

這些要求簡直是強人所難。你是五月天、相信音樂的人,你會怎麼處理/解決這些無理之鬧?

 

 

沒錯,五月天要為演唱會聲音太大擾民的事件道歉,但市政府不應該改善場地嗎?五月天來香港辦演唱會從來只會被罰超時,我還沒聽說因演唱會聲量太大而被罰。

 

「天團就可以不用守規矩喔!」沒有人說天團不用守規矩,所以他們有出來道歉、有付罰金,也勸別人不要學他們。所以不要再攻擊五月天了。這只會顯得你是「酸葡萄」,嫉妒他們有現在的成就。

 

幸好我已經習慣我家樓下就是一條大馬路,還承受得了一百多度的聲音。下一次五月天在香港辦演唱會,我不會去投訴他們太大聲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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玲於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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